1.根据展位图选择展位,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(021-64516467)。报名截至日期为2008年5月30日。展位顺序分配原则为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安排”。
2.申请展位后一周内将参展费用[50%(订金)或全款]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,余款于2008年5月30日前付清。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。
3.于2008年5月30日之前将企业中英文简介及广告文件(如有)以电子版本形式发送至:sifse@sifse.com。如需翻译请提前通知组委会。
4.根据《参展商手册》安排参展事宜(宾馆、运输、搭建、展具租赁、现场翻译等)。 |